【專題探索】創投投資文化創意產業面面觀
(2024/07/15)
劉育昇 (2024/07/15) 《台經月刊第47卷第7期》目錄
本研究回顧2015~2023年上半年股權投資於文化創意產業鏈,發現「具完整產業鏈的次領域」較受青睞,特別是創投與個人天使投資人。而按獲投數據顯示,國發基金對15類文創產業進行多元投資,相較於創投和天使投資人集中於少數次領域的模式有顯著不同。為探討未來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可能性,建議利用文化創意園區基礎設施支援產業鏈缺口;而國發基金應繼續領導投資;最後各產業需強化數位化和永續轉型,以增加獲投機會。
台灣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相關法令規範包含2010年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於第9條(國發基金)、第19條第2項(企業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第27-1條(引導營利事業資金挹注)、第27-2條(引導個人天使投資人資金挹注),透過國發基金提撥一定比例、條文鼓勵企業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以及賦稅誘因引導企業/個人天使投資文化創意產業。
根據FINDIT歷年投資趨勢,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高峰出現在2016年和2019年,分別達到54件和53件。若以投資金額來看,2020年最高,達新台幣47.86億元;然而,若排除2020年KKday的C輪22億元交易,則2020~2022年間的總投資金額約為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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