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專題探索】主要國家文化領域數據治理應用與數位發展策略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主要國家文化領域數據治理應用與數位發展策略

(2023/06/05)    《台經月刊第46卷第6期》

 

游凱文(2023/06/05)  《台經月刊第46卷第6期》

 

2017年起OECD推動「走向數位化計畫」,並提出衡量數據和數據流價值的路線圖等七大指標,用以衡量國際間數位治理的程度。有鑑於「數據是新石油」的口號引領著數位化及數據治理的發展,世界各國在數據領域的軍備競賽中,英國、韓國與日本,透過國家級的數據戰略,全面性的Top-Down滲透至國家各個領域中,包含本文所聚焦的文化領域;而澳洲、中國以Bottom-Up的模式,因應文化相關領域所需,對症下藥,規劃其在數位時代下所適合之數位轉型策略。

 

隨著數位科技的創新發展與普及應用,全球所生成並累積的龐大「數據」快速增加。根據Statista統計,2020年全球創造、蒐集、複製及使用的數據量為64.2 ZB (1ZB1012 GB),且在近年受COVID-19疫情影響下,各種實體交流轉為線上形式,更加速數據量的生成,Statista預測該數值將於2025年超越180 ZB(注1)。在此趨勢下,「數據」對於各領域的重要性程度日益提升,數據治理(Data Governance)的概念順勢被提出,且逐漸成為數位化時代下的基礎資源之一。

 

美國通過《數位責任與透明法》、歐盟提出《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建立適用之管理規範;而OECD亦提出信任與數據濫用的風險等指標,希冀對應產業政策,並完善數據政策法規等。

 

OECD數據治理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定義,數據治理指的是跨及各政策領域、跨組織甚至跨國間,能夠影響數據及其各循環階段(創作、蒐集、儲存、應用、保護、分享、刪除等循環階段)之技術、政策、監管或相關制度等各種面向(注2)。

近年OECD致力於數位治理相關研究,並自2017年起推動「走向數位化計畫」(OECD Going Digital project,注3),於各階段中針對特定主軸發表相關研究報告,包含第一階段聚焦數位治理政策方向及數位轉型的衡量方法;第二階段則探討數位發展新的機會與挑戰;第三階段著重於如何透過數據治理促進經濟與社會福祉的成長;同時也提出「走向數位化數據治理政策制定指南」(Going Digital Guide to Data Governance Policy Making,注4),協助各國的政策制定者在數位化時代下能發展出合適的數位政策,朝正向的數位環境發展。

除相關研究計畫,OECD亦提出七大主題與其相關指標(注5,表1),用以衡量國際間數位治理的程度,包含:(1)數據與數據流的趨勢(Trends in data and data flows)(2)數據使用與其相關技術(Data-enabling and data-enabled technologies)(3)社會與福祉(Well-being and society)(4)商業創新與生產力(Business innovation and productivity)(5)信任與數據濫用的風險(Trust and risks of data misuse)(6)數據政策法規(Data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7)衡量數據和數據流價值的路線圖(Roadmap for measuring the value of data and data flows)


 

 

1   OECD數位治理程度相關衡量指標
 

主題

相關衡量指標

數據與數據流的趨勢

電腦運算能力與數據儲存成本、數據流量(包含各種流量類型與IP)、全球網路地圖(Global Internet Map)等指標

數據使用與其相關技術

企業購買雲端計算服務、企業IoT使用程度、聯網家電普及程度、可穿戴聯網裝置的使用程度、採用健康相關聯網設備或服務、企業人工智慧使用程度、數據分析、3D列印等相關技術專利、人工智慧技術發展程度、相關新興科技的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程度等指標

社會與福祉

COVID-19疫情下政府即時數據的取得程度、政府開放數據的程度、COVID-19及相關疾病出版物的開放程度、跨領域大數據使用程度等指標

商業創新與生產力

企業使用大數據分析、透過大數據分析應用相關商業服務程度、創業投資於大數據領域之數量與市值等指標

信任與數據濫用的風險

使用反追蹤軟體之人數、未填寫線上個資及隱私權相關問題表格的人數、提供個資資料前詳閱隱私政策聲明的人數、具有管理ICT相關隱私風險的企業數量、歷經個資與隱私相關安全事件的企業數量與人數等指標

數據政策法規

國家面臨數據相關法規挑戰的程度、國家面臨跨境數據流通相關法規挑戰的程度、具有國家數據隱私與個資法規的國家、具有國家跨境數據流通之隱私與個資法規的國家、具有跨國數據流通協議之國家等指標

衡量數據和數據流價值的路線圖

數據價值占整體GDP比重


料來源:OECD (2019)

 





就其他國家與組織方面,2014年美國通過《數位責任與透明法》(Digital Accountability and Transparency Act, DATA Act,注6),將數據治理視為國家戰略;而為因應近年來數據治理的擴大使用,2016年歐盟通過《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以提升個人資料保護規範的密度,並建立歐盟境內一體適用之管理規範(注7)。

然而除數據治理相關管制作為以外,有效的數據應用亦將為國家經濟層面帶來可觀的助益,也因此部分國家從應用端的角度出發,將數據視為產業發展的策略之一,提出國家數據戰略或數位發展策略等,旨在希望透過相關數據的應用,達到國家經濟成長的目的。


聚焦文化、藝術、創意產業領域

不同於其他產業領域,可透過自動標準化流程、生產線形式大量複製任何標準化產品;文化相關產業的產業範疇廣泛、運作模式複雜且速變,使過去相對難以透過數據掌握其發展。

近年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提升,數位科技發展飛快,帶動文化相關產業的數位科技應用,其所帶來的不僅是大量「數據」的生成,更重要的是透過相關技術的蒐集與分析,能夠加值應用並回饋於文化相關產業中,帶動文化相關產業的發展,使數據的重要性更勝以往。

而順應此趨勢的發展,主要國家開始將文化相關產業視為國家重點戰略產業之一,並在以數據戰略的基礎下,提出相對應的產業發展策略,同時也在疫情衝擊的情況下,為產業發展找到新的出路。因此,本文將從數據與數位發展的角度出發,觀察主要國家在文化、藝術與創意產業領域推出的相關發展策略。

 

參酌英、日、韓、澳、中等國家數位文化策略,我國在這波軍備競賽中亦沒有缺席,以「智慧國家方案」為例,聚焦數位基盤等四個主軸,並搭配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以促進國家社會整體數位轉型,建構智慧國家新典範。

 

主要國家數據與數位文化策略

(一)英國

1.英國數位文化計畫

英格蘭藝術委員會(Arts Council England, ACE)與英國國家科學技術藝術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the Arts, Nesta)共同執行的數位文化計畫(Digital Culture,注8 2013年啟動,截至目前共完成四次調查(注9),主要就文化藝術領域之相關組織如何使用數位科技,以及數位科技及其衍生之相關數據對於各營運面向之影響進行相關研究調查。

2019年調查944個組織,另有190個組織完成部分調查。樣本係基於英格蘭藝術委員會下之非營利組織、英國博物館鑑定計畫的博物館,以及曾向ACE申請資金的組織,橫跨七個領域,包含視覺藝術、戲劇表演、音樂、文學、舞蹈、複合藝術與博物館等。調查內容著重於四個關鍵領域,包含商業模式與創造營收、觀眾開發與數據使用、數據研究與開發,以及增進數位活動的推動力與障礙等。

歷經四次的調查研究,2019年提出三大研究成果:(1)針對永續發展關鍵領域方面,數位科技所產生的數據應用對於商業模式有正向影響,然對於觀眾開發的目標上則以持平為主,此結果反映數據的使用缺乏進展;(2)數位科技發展方面,自2013年以來投入數位科技研發的組織比例沒有增加,且投入之人力與時間有下滑的情況,最主要來自資金、技術與人才的缺乏;(3)文化藝術領域的相關組織方面,大型組織和小型組織之間的數位落差日益擴大。英國相關主管機關彙整上述成果,以及其他產業領域的文獻及調查內容,於2020年提出成果。

2.英國國家數據戰略

20196月英國政府開始公開徵集數據戰略相關資訊與參考依據,如研究、評論、統計資料、文獻或指標等。並於20209月正式發布「國家數據戰略」(National Data Strategy,注10),以支持英國建構世界領先的數據經濟為願景,協助包含公司、民間、社會組織以及個人等更有效率的使用數據。

國家數據戰略主要希望提升數據相關四大面向的使用,包含:(1)數據基礎(foundations),例如標準化格式、保存方式等;(2)數據技能(skills),如數據蒐集、分析等技能;(3)數據可用性(availability),如增加數據的使用及其效率;(4)數據責任(responsibility),強化公平、合法等面向。

此外英國政府也提出五大數據任務,分別為:(1)釋放經濟領域中數據的價值;(2)確保有利經濟成長可具備信任的數據制度;(3)強化政府等主管機關使用數據的效率,並促進公共服務發展;(4)確保數據蒐集、分析等各階段的安全性與彈性;(5)支持國際間的數據流通與使用等。整體來看,國家數據戰略主要以全面性的發展策略為主,並非針對單一產業而制定。

(二)日本綜合數據戰略

20216月由日本內閣府設置之「數據戰略特別工作組」推出「綜合數據戰略」(包括的データ戦略,注11),該戰略內容同樣以通盤性的數據戰略為主,其主旨在於確保信任與安全的的基礎下,建立有效的數據使用系統,並為世界做出貢獻。

該計畫設定三大行動方針,包含:(1)數據相互連接,且隨時可以使用;(2)未經許可不得使用,重視數據信任度與安全性;(3)共同創造新價值等。

此外日本政府設想七層兩要素的數據治理架構,其中七層分別為基礎設施的打造(第一層),數據的建構(第二層),應用平台與工具(第三層),應用環境的建立(第四層),完善數據應用法規管制(第五層),行政與民間的組織改革(第六層),數據應用的戰略與政策(第七層);而兩大要素則分別為第一層至第五層所需的數據環境的打造,以及第六層與第七層的社會實施與組織業務的改革。

(三)韓國數據戰略

全球首個提出《數據基本法》的韓國,於20229月推出「韓國數據戰略」(대한민국 디지털 전략,注12)。基於美中貿易爭端、COVID-19疫情、俄烏戰爭、全球經濟衰退以及氣候與人口危機等情勢改變國際秩序的趨勢下,韓國政府亟需找出新的生存戰略。

該計畫以「與韓國國民共同攜手建立世界典範的數據韓國」為願景,並以「再次飛躍、美好生活,實現數據經濟與社會」為目標,提出五大戰略方向與19個具體任務(表2)。


 

 

2   韓國數據戰略之五大戰略方向與19個具體任務
 

戰略方向

具體任務

打造世界級數位能力

1.掌握人工智慧、半導體、5G6G行動通訊技術、量子、元宇宙、網路安全等六大創新技術領域

2.掌握數位資源

3.建立快速安全的網路

4.網路安全與數位相關人才的培育

5.培育數據平台產業

6.實現領先全球的「K-Digital

擴大發展數據經濟

1.透過數位能力強化服務業競爭力

2.製造業的數位化轉型與升級

3.使數位化成為農業、畜牧業與漁業的新成長引擎

形成數位包容社會

1.創造更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2.實現全民數位應用

3.促進地方數位經濟活力

共同打造數位平台政府

1.打造創新基礎設施,全面推動數據的開放與使用

2.基於人工智慧與數據技術,打造創新政府工作模式

3.確保安全可靠的數位使用環境

創新的數位文化

1.建立由民間部門主導的數位創新文化

2.調解監管與數位創新間的衝突

3.建立數位經濟與社會的基本法規

4.向全球推廣韓國數位創新的實踐


資料來源:정보통신정책관 (2022), "대한민국 디지털 전략", https://www.msit.go.kr/bbs/view.do?sCode=user&mId=113&mPid=112&bbsSeqNo=94&nttSeqNo=3182193

 





其中在透過數位能力強化服務業競爭力方面,主要以數位文化產業、數位醫療產業以及交通產業為主。在文化產業方面,期望透過數位相關技術的加值,創造體驗,並以虛擬空間(如元宇宙)等為基礎,擴大韓流對全球的影響力。

對此,該戰略計畫提出三大策略:(1)建立隨人、隨時、隨地的線上文化空間:包含打造「虛擬國家圖書館」,以及建造基於元宇宙技術打造的文化空間「數位文化365」等,提供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的3D藝術品、3D表演、3D旅遊等內容;(2)創造新的文化體驗,推動文化安全工程:其主要內容為結合自動駕駛機器人技術,廣泛於圖書館、博物館、藝術空間與旅遊景點等地,擴大非面對面的文化解說服務;(3)擴大數位文化旅遊基地:首要為建構旅遊產業大數據平台,並提供分析服務,其次為國有文化資源的數位化開放,如文物、繪畫、書籍、影音內容與照片等,預計從2021180萬件作品,增加到2027300萬件作品。

(四)澳洲數位文化策略

不同於英國、日本與韓國主要是從數據戰略角度,提出細部產業數據發展策略,澳洲從產業角度出發,提出文化相關產業適用之數位發展策略。

2019年澳洲藝術委員會(Australia Council for the Arts)提出數位文化策略(Digital Culture Strategy 2021~2024,注13),旨在透過數位方式支持藝術家與文化相關組織,以創造更好的社會連結、社會福祉,以及更有活力與彈性的文化產業。

該策略提出八大優先事項:(1)促進觀眾參與,以增加澳洲數位文化內容的觀賞;(2)擴大嘗試數位與新興科技的應用;(3)推動並支持數位化商業模式;(4)提升觀眾數位文化與藝術的欣賞素養;(5)打造具有包容性、安全性及創造力的數位環境;(6)透過數位化的應用,增加澳洲原住民文化與藝術的參與及體驗;(7)建立數位化相關的專業知識與技能,以強化該戰略的實施;(8)活化政府與文化相關產業的合作夥伴關係,並有效強化數位技術對文化與藝術的助益。

後續,澳洲藝術委員會將推出「國家數位文化計畫」(A NATIONAL DIGITAL CULTURE PROGRAM),四個年度的計畫期程,期望透過數位技術打造繁榮的文化與藝術產業,相關內容包含針對澳洲原住民族支持計畫、數位文化素養提升、數位相關知識的研究與共享,以及加速數位內容的創新與投資等面向。

(五)中國推動國家文化數位化戰略

為落實中國推動公共文化數位化建設,實施文化產業數位化戰略,20225月中國政府推動國家文化數位化戰略(注14),主要目標希望能於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簡稱「十四五」)期間建立文化數位化基礎設施與服務平台,串聯各類文化機構數據中心,並完成文化產業的數位化布局。內容涵蓋八大重點項目,相關內容摘錄如下:

1.打造中華文化數據庫

串聯文化領域已建立或正在建立之相關數據庫,全面性整合中華文化資源,推動文化資源科學分類與規範標示等,如領域方面分成文化旅遊、文物、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等,類型可分為文字、聲音、影像等。

2.落實文化數位化基礎設施

在現有的基礎設施上,例如有線電視服務、5G網路及相關平台等,強化相關數位服務,如支付功能等,以強化文化相關資源的儲存、傳輸、交易等,並建立雲端計算等相關技術,有助文化相關數據蒐集、分析等。

3.建構文化數據服務平台

鼓勵民間企業、組織等運用國家文化專用網路,共同建構文化數據服務平台,匯聚文化領域相關數據,實現跨地域、跨產業的共同數據治理。

4.促進文化機構數位化轉型升級

鼓勵並支持文化旅遊、文物、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等民間企業與機構串接國家文化專用網路,促進文化機構的數位化轉型升級;並運用文化數據服務平台,推動文化機構的數據蒐集、加工與分析等服務,延伸文化數據供應鏈、強化文化數據的共享機制。

5.發展數位化文化消費場景

結合新興科技如全息影像、數位分身等新型態技術,發展文化內容消費的線上線下結合,提供數位文化的新體驗。

6.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數位化水準

如前所述,推動包含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館舍之數位文化資源建設,打造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數位化的水準

7.加速文化產業數位化布局

推動圖書、報紙、雜誌、電影、廣播電視、表演藝術等傳統產業的升級,鼓勵相關業者透過各種數位化創新模式強化數位內容的升級,並培育以文化體驗為主的相關產業發展。

8.建構文化數位化治理體系

建構文化數位化的市場秩序、技術創新、著作權保障等政策法規體系,以提升文化數位化的服務效能。

除相關重點推動項目以外,該戰略亦提出相關保障措施,包含加強文化數據安全的保障、加強文化數位化的監管、建立文化數位化的標準體系、健全文化資源數據分享的機制、調整並優化政府投入、提升文化科技水準、加強金融支援投入力道,以及投入研究智庫支援等。


結語

數位化及數據治理的發展已是不可逆的趨勢,且隨著數據蒐集、分析及相關應用工具的快速發展,「數據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似乎不再只是口號。

世界各國正發起數據領域的軍備競賽,各自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期望在疫後的新常態中找到產業發展的新出路,例如英國、韓國與日本,透過國家級的數據戰略,全面性的由上而下(Top-Down)滲透至國家各個領域中,包含本文所聚焦的文化領域;而澳洲與中國以由下而上(Bottom-Up)的模式,因應文化相關領域所需,對症下藥,規劃其在數位時代下所適合之數位轉型策略。

我國在這波軍備競賽中亦沒有缺席,自2016年起行政院啟動「DIGI+方案」,而後因應未來智慧國家發展願景,更名為「智慧國家方案」,該方案以「2030實現創新、包容、永續之智慧國家」為願景,將資源整合聚焦於四個主軸構面,包含「數位基盤」、「數位創新」、「數位治理」及「數位包容」等,以促進社會整備(Society Ready)為核心,促進國家社會整體數位轉型,建構智慧國家新典範(注15)。

產業政策方面推出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包含資訊及數位產業、資安卓越產業、台灣精準健康產業、國防及戰略產業、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民生及戰備產業等。然就文化相關領域方面,儘管目前聚焦文化科技面向,但尚需全面性檢視產業發展需求;未來或可參考如澳洲等國家案例,因應文化相關領域所需,規劃我國所適合之數位發展戰略

(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注釋與參考文獻

1.statista, "Volume of data/information created, captured, copied and consumed worldwide from 2010 to 2020, with forecasts from 2021 to 2025", 2021/06, https://www.statista.com/statistics/871513/worldwide- data-created/

2.OECD, "Why data governance matters", https://search.oecd.org/digital/ data-governance/

3.OECD, "Going Digital Project", https://www.oecd.org/digital/going- digital-project/

4.OECD-ilibrary (2022), "Going Digital Guide to Data Governance Policy Making", https://www.oecd-ilibrary.org/sites/40d53904-en/index.html? itemId=/content/publication/40d53904-en

5.OECD, "Trends in data and data flows", https://www.oecd.org/ digital/data-governance-indicators/data-flows/

6.GRANTS.GOV, "Digital Accountability and Transparency Act of 2014 (DATA Act)", https://www.grants.gov/learn-grants/grant-policies/data- act-2014.html

7.國家發展委員會,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專區,https://www.ndc. gov.tw/Content_List.aspx?n=2A22E5DEB45D2552

8.Art Council England and Nesta (2019), "Digital Culture 2019", https://www.artscouncil.org.uk/digital-culture-2019

9.英格蘭藝術委員會、英國國家科學技術藝術基金會共同執行「英國數位文化計畫」,每年兩執行一次,迄今已執行2013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及2019年度。

10.GOV.UK, "Policy paper National Data Strategy", 2020/12/09,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uk-national-data-strategy/national-data-strategy

11.デジタル庁 (2021), "包括的データ戦", https://www.digital.go.jp/ policies/data_strategy/

12.정보통신정책관 (2022), "대한민국 디지털 전략", https://www.msit. go.kr/bbs/view.do?sCode=user&mId=113&mPid=112&bbsSeqNo=94&nttSeqNo=3182193

13.Australia Council for the Arts (2019), "Digital Culture Strategy 2021~2024", https://australiacouncil.gov.au/investment-and-development/ digital-culture-strategy/

14.經濟形勢報告網,“《關於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位化戰略的意見》(全文)”,2022523日,http://www.china-cer.com.cn/ zhengcefagui/2022052318622.html

15.行政院智慧國家推動小組,簡介,2021510日,https://digi.nstc. gov.tw/Page/A1701D7654C6B83C

16.Department for Science,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and 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 Sport (2019), "The National Data Strategy", https://www.gov.uk/guidance/national-data-strategy

17.游凱文(2021),“文化數據應用的創新發展”,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第44卷第8期,頁42~49


《台經月刊第46卷第6期》

 

數據治理數位轉型文化產業數位科技數據應用國家戰略數據政策創意經濟數位文化策略數據法規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