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經瞭望】歐盟永續金融三支箭對推動綠色金融有多「靠譜」?
(2023/08/09) 《台經月刊第46卷第7期》
張嘉玲(2023/08/09) 《台經月刊第46卷第8期》
歐盟為國際推動綠色金融的領頭羊,其推出永續金融三支箭─EU Taxonomy、CSRD、SFDR以進行改革。當前已有愈來愈多國家各自制定永續分類標準,各國設定之標準亦有所不同,未來歐盟分類標準如何與國際接軌仍存在討論空間。歐盟透過「由上而下」來制定制度推動綠色金融,政策推動初期勢必面臨不同團體所提出不同的聲音,成熟穩定的制度亦尚待「由下而上」共同演化。
自2015年來聯合國通過巴黎氣候協定和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以來,各國政府便致力於倡議永續發展目標,E (Environment)、S (Social)、G (Governance)頓時成為顯學,然而,ESG的推動往往與廠商追求最大化利潤原則相背,因此,若欲自根本改變廠商的生產、銷售行為,政府部門需重新設計金融制度,方可透過金融機構將公私部門的資源導入永續投資活動中。現今,歐盟乃國際推動綠色金融的領頭羊,其承諾到2030年達到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減少40%、可再生能源占總消費能源的32%、相較於無措施情況整體經濟活動需降低32.5%的能源消耗,以達成2050年碳中和目標。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歐盟推出一連串的政策進行改革,本文從歐盟永續金融三大重要規範談起,並討論其執行狀況及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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