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協助文創產業開發國外市場,擴大產業效益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協助文創產業開發國外市場,擴大產業效益

黃銘傑  (2015/07/20)    《台經月刊第38卷第7期》

為協助廣義的著作權產業整體之發展,我國政府特於2010年2月3日制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創法),並將該法之立法目的定位為「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的確,文創法之所以有其時代意義,實係政府主管部門認識到現今ITC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已使得傳統文化產業的商業模式,遭到重大挑戰,而必須面對創新科技與研發下,未來文化產業應有的發展方向與創新做法,且為使我國文創產業規模得以擴大,以產生規模經濟及經濟效益,以將其收益投入更多的文化創新,再次擴大文創產業規模……的良性循環,侷限於我國國內市場之開發已屬不足,而應積極開發國外市場。

然而,聽其言、觀其行。政府部門縱使有如此良善的法令政策宣示,但究竟有無具體策略加以落實,實令人不得不有所保留。最著名者,在2014年1月1日的元旦祝詞中,馬英九總統以「全民團結拚經濟」為題,對於未來政府有關創意產業的融資作為,做出如下的政策目標宣示:「我們將推動『金融挺創意』計畫,利用金融市場充裕的資金,扶植創意產業發展、提升經濟成長新動能,預計三年後本國銀行對創意產業的融資總額,將由1,800億元增加為3,600億元」。時至今日,其目標達成效果如何呢?

由此可知,光是有一部法律、有各種各樣的政策宣示,對於文創產業的真正創新發展並得有效開發國內外市場,並無多大助益。重點在於,政府主管部門究竟提出怎樣的具體作為及發展步驟,才是一般國民所殷殷期盼的。雖然,有關韓國文創產業及政策推動之成效,已屬老生常談,而有炒冷飯之嫌,但本文認為實有必要再次檢視韓國政府推動文創產業前進國際時之政策思維與具體執行做法,特別是傳統上被認為是亞洲文創大國的日本,最近亦積極關注韓國文創產業之政策作為,並有各種調查研究的提出,本文亦將以此日本研究之觀點,檢視韓國政府關於文創產業發展政策之思維與作為。

 

韓國政府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政策思維或具體策略

(一)政策基本理念與思考模式

相對於日本包含流行音樂在內的文創產業,迄至最近為止,大都由民間主導,自主發展,鮮見有政府的政策力量介入其中。特別是縱使最近幾年日本政府開始著眼於文化產業的推動,而開始以政府力量推動類似Cool Japan等計畫,但對於整體文化產業的支援,在政府各個部門的施政中,幾乎難能見其蹤跡。反觀,韓國政府對於文化產業的支援、輔導與介入,卻是整體性的,戲劇、電影、音樂……各類型的文化創意產業中,皆可見政府背後支持的身影存在。若此,則政府於支持文創產業發展,推動「韓流」侵略各國時,當有一套思維模式存在,而使得其得以從宏觀、總體的角度與觀點,規定、制定、推動相關政策。

據韓國中央日報報導所述,迄今為止「韓流」的發展可以分成三個階段:(1)首先,因為韓國偶像劇所引發之第一次的韓流潮,可成為「韓流1.0」;(2)其後,因K-pop所帶來對於韓國流行音樂的熱潮,可稱為「韓流2.0」;(3)最後,因前兩項韓流之加持等所帶來對於韓國文化全面的好奇與喜愛,則是現階段的「韓流3.0」(注1)。由此已可窺知,韓國政府於推動文創產業整體發展時,實有一定的思維隱藏其後。根據日本貿易振興機構針對韓國文創政策所為之研究,其認為韓國政府對於韓流的影響力及收益力之發揮,有階段性的認知(注2):(1)促進大眾文化的流行:提升電視劇、電影、音樂等韓國的流行文化及演藝人員之知名度及受歡迎度;(2)增加相關商品的銷售量:促進與第一項韓國演藝人員、電視劇、電影等之DVD、其他商品化產品、拍攝地點的旅遊等相關商品的銷售量;(3)增加整體韓國製產品之銷售量:增加韓國製電器用品、日常生活用品等一般韓國製產品之銷售量;(4)提高對於韓國文化等之興趣:提高其他國家人民對於韓國食物、飲食、觀光、購物等韓國文化整體的興趣及喜愛。

由此可知,「韓流」的最終目的不是僅在於單純的電視劇、電影、流行音樂產業營業額之提升,其尚具有火車頭的作用,可以帶領韓國電子商品等產業,甚至韓國餐飲、觀光、流行服飾等整體韓國產業的發展,同時亦促進其他國家對於韓國本身的重視與瞭解,提高其國際地位與影響力。2004年時,一齣韓國偶像劇「模特兒」在越南播放時大受歡迎,韓國LG關係企業之LG生活健康公司遂搭乘此一便車,邀請該劇的女主角金南珠到越南,擔任該公司的模特兒及行銷大使,結果大幅增加該公司商品的銷售額,使得該公司當時於越南市場的占有率遽然提升至70%,一時引領風騷(注3)。「韓流」對於韓國其他產業之溢出效應,實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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